首页 淄博市 正文

广州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和雷雨大风)Ⅳ级应急响应

二是对多次醉驾、醉驾再犯,亦应适当从重处罚。

但能就此保证悲剧不再上演了吗?而案件发生的时候,一个清洁工差点就给撞破了,因为她听到了救命。2011年11月21号,大二女生小米(化名)被发现死在女生厕所,死状惨不忍睹(头发掉一地,脖子上有掐痕,……)。

广州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和雷雨大风)Ⅳ级应急响应

先前就猥亵过该校五名女学生,而最近一次是案件的前一个晚上。但这也并非案件的重点所在吧。这自然是对的,至少可以挽回一条生命。难道杀人还分等级不成?难道药家鑫就那么该死,敖翔(犯罪嫌疑人)就不该死?近日在看刘星的《西窗法雨》,里面有一篇《死刑的存废》。因为所谓彻底的人道主义理念在我看来是不可靠的,至多某些人拥有,彻底防止杀人行为的出现在我看来是不可能的。

对于从古代开始,死刑在一些国家从未被禁止,可是在这些国家里,杀人犯却从未绝迹我想说的是,你能想象这个国家到处都是罪犯的那种场面吗?如果废除死刑,杀人犯就会绝迹了吗?历史上还会有王朝(秩序)吗?当然,如果只是一种可能。所以,我的观点是:我们应对死刑持慎重的态度,但绝不能废除。目前的知识界基本达成一个共识,就是要依法治国。

提出了创造条件使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民众财富得到迅速地增长,如何让这些财富成为广大群众收入之来源也就顺理成章了。比如,如果个人拥有土地,也可以用它到银行抵押转换成资本,以资本的形式让土地承担更多财富并成为获得收入的财产。如果能够提高劳动力在初次分配的比重,不仅可以改变目前这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在参与分配中的价格机制的曲扭,而且也能够让中国社会财富创造者分享到更多的经济改革成果。

而这些强制性拆迁与土地收购,由于居民及农民土地产权得不到清楚界定,从而他们的财产根本上就得不到保护,甚至于出现严重的掠夺。可以说,目前国内这方面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广州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和雷雨大风)Ⅳ级应急响应

还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财产基本上界定为公有,那么转轨经济过程中,不仅是个人财富不断增长的过程,也是公有产权逐渐地私人化的过程。在这里,要让财富成为财产,成为资本,就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同时,个人要对其财富进行处置就必须要有合适的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十七大大报告不仅提出了财产性收入这个新概念,更为重要的是对当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一个完整的论述。

而广大群众要有财产,其财产的重要来源是如何保证国有财产的私人化过程公平公正,不要让国家的财产被少数人占有或掠夺。而在这种制度中,先是以各种要素在市场中的贡献做整个分配制度的基础。因此,讨论财产性收入,首先,我们必须清楚界定什么是财产?什么是财产性收入?一般来说,财产就是以产权契约、金融票据、证券契约形式将财富资本化的所得。该原则不仅重申按劳分配的重要性,更为重要的是,它是对中国实际情况一种理论上的升华

有些监狱管理人员根本不负责任,不用心监管犯人。死缓相当于无期徒刑加两年,因此最快的15年就可以出狱。

广州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和雷雨大风)Ⅳ级应急响应

因此,现实中出现无期徒刑者服刑时间比有期徒刑者服刑时间短就不奇怪了。一旦人民对法治丧失信心,法治建设还怎么搞?再次,不合格的监狱管理人员严重破坏法治建设。

最后,不合格的法学家严重破坏法治建设。在明明存在死刑的情况下,云南高院却违背法律拒不执行死刑,这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其性质同前一种一样恶劣。在人大监督机能薄弱的今天,如果民众再不监督一下,一些法官岂不要胡作非为?他们把法官都当成天使了,以为司法独立就能带来司法公正。无期看起来是遥遥无期、终身监禁,实际上相当于有期徒刑15—20年。法学专家的观点对于立法、司法机关的法治观点产生重要影响。假如一个罪犯犯有数罪:因强奸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因故意伤害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因抢劫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因组织黑社会罪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那么这四项加起来他的总刑期就有54年。

一个15年就可以出来,一个去地狱,天壤之别啊。其三,死缓同死刑的差距太大。

国外很多国家都是实行刑期的简单累加,这样才比较公正。什么是法治呢?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说过,法治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法是良法。

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大敌人是一些抱有荒谬法律理念的的法律界人士——立法者、法官、监狱管理者和法学专家。这么明显的缺陷,而且这个缺陷已经暴露了30年,一般人都能看出来,不知道立法者为什么看不出来?这就是立法者的太不合格。

由于立法者的不合格,制定出来的刑法就是劣法。破坏法律的法官包括两种,一种是因受贿而徇私枉法,制造不公正的判决,这是司法腐败。进入专题: 中国 法治 。我们嘲笑有的国家刑期上百年,实际上人家的法律那才叫良法。

其二,法律获得普遍遵守。他们对于如何进行有效监管,不是积极地想办法,而是出于减轻监管难度的考虑,给犯人任意减刑,使犯人早一点出去,以减轻自己的负担。

如果立法者胡乱立法,制定出来的法律肯定要危害国家。他们甚至用犯人来管理犯人,结果导致监狱中很多犯人以各种奇怪的死法莫名其妙地死亡。

在这两种情况下,人民看到法院不能维护司法公正,不能还受害人以公道,不能有效地威慑犯罪,他们也就对司法机关失去了信任,对法治丧失了信心。云南高院这次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在一定程度上都受到不合格的法学专家观点的影响,其中某个副院长本人就是法学教授出身。

更恶劣的是,他们在减刑上比较随意。其一,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上限设置不合理,有期徒刑单项罪的上限是15年,数罪并罚的上限才20年,第八次修正案后改成了25年,但又附加上各个罪的刑期超过35年上限才能超过20年这个限制。还有些法学专家以保护人权自居(实际上他们要保护的只是罪犯的人权。法律优良与否取决于立法。

监狱的上述作为使得很多犯人都没有改造好,出狱之后接着作案。但在中国现行刑法下,最多判25年,非常不合理。

其二,无期徒刑有名无实。谁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大敌人?有人说是这,有人说是那。

有些人哭着喊着学习西方法律,但是他们好的东西没有学到,不好的东西全学到了,真是佩服他们的选择能力。他们不会不知道干扰司法独立的最大力量并不是来自于民意。

非特殊说明,本文由满目疮痍网原创或收集发布。

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kkumg.onlinekreditetestsiegergerade.org/34858/4.html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